在金钱与理想的天平上——王朴和他的母亲金永华

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故事08-17

1921年,王朴出生于重庆江北县(现今北碚区)一个富有的家庭。他的父亲王莲舫、母亲金永华1926年带着5岁的王朴到日本做猪鬃生意。

1939年秋进入复旦中学读高中,和当时的许多进步青年一样,王朴目睹内忧外患的现实,经常邀集三五知己,针砭时弊,讨论救国救民之道。1941年12月初,当得知复旦中学校长颜伯华贪污受贿的种种劣迹后,王朴义愤填膺,竟然勇敢地走上学校的周会讲台,向全校师生公开揭露校长侵吞公款、贪污学生伙食费的事实。王朴的仗义执言,触怒了校长颜伯华,最终在毕业前期与几个反对校长的同学,被开除学籍。

也正是由于这次事件,年轻的王朴开始思考:个人的前途在哪里?国家又将往何处去?王朴觉得,应该从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中去寻找答案。

于是被开除的王朴与几个有相同经历的同学开始了在家中的自学。自学,带来了思想和行动上的自由。

1944年,王朴考入了重庆北碚的复旦大学读书,在大学期间,王朴积极参与学校地下党组织的读书会活动,得到了党组织的信任。

王朴在复旦大学毕业以后,回到江北老家,担任地下党江北区工委委员,在地下党里负责经济工作,为地下党筹措经费。当时地下党交给他一个任务:希望他利用家里的财产和地位,创办一所学校,为地下党提供活动据点。于是,在母亲的资助下,先后创办了莲华小学和志达中学。

王朴的母亲金永华早年曾在日本经商,后回重庆江北,购置田产,成为江北县的首富。王朴的母亲不是共产党,仅是一个开明人士,当听说王朴要办学校时,她认为这是为社会做一件好事,便爽快地答应了王朴的要求,创办了莲华小学(后改为莲花中学)、志达中学。这两所学校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掩护了一大批地下党员和进步人士,成为地下党的活动据点。后来,王朴又创办南华贸易公司,将所赚得的钱全部作为党的活动经费。

1947年下半年,川东地下党举行武装起义,需要大量的枪支弹药。而购买这些东西都需要大量的经费。这时候,王朴又动员母亲变卖田产。母亲深知王朴是在为社会、为老百姓干事,每当王朴提出要钱的要求,她就会毫不犹豫的拿出地契变卖。前前后后王朴的母亲变卖田产折合黄金两千两,用于支援川东地下党购买枪支弹药和药品。后来,王朴不幸被叛徒出卖,1949年10月28日,王朴在大坪被敌人公开枪杀。

重庆解放后,根据西南军政委员会首长刘伯承、邓小平的指示,市政府工作组代表,将一份烈士荣誉证书和两千两黄金拿到金永华老妈妈家中的时候,老人只收下了那份记载着儿子生命价值的烈士证书,面对政府要归还的银行存票时,她说出了后来广为流传的“三个应该”和“三个不应该”的名言:“我把儿子交给党是应该的,现在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;我变卖财产,奉献给党是应该的,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;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,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。”

解放后,金永华老人一直致力于妇女工作,在84岁高龄时,正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完成了一个母亲一生的夙愿。92岁高龄时,老人逝世。

金永华去世后,她的子女根据母亲的遗愿,将她保存的王朴烈士所有物品和她本人的一些书信、物品无条件地捐给了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。博物馆收到了这些文物资料后,专门举办了一个展览,中央许多领导同志为展览题词作画,其中有一款是这样写的:“光荣的儿子,伟大的母亲!”